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对鹤岗市绥滨县粮食物资库

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拟对从中国农业银行收购的鹤岗市绥滨县粮食物资库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1年9月1日,债权本金余额1,374.02万元,利息余额1,982.99万元,孳生息425.03万元,本息合计3,782.04万元,贷款方式为抵押、信用、担保,抵押物为房产、土地,抵押物均位于鹤岗市绥滨县绥滨大街16号,抵押土地面积为2,906.25平方米,抵押房产为债务企业的办公楼、车库、西厢房,三处房产面积合计1,372.46平方米。

具体情况请投资者与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或登录公司对外网站查询(http://www.gwamcc.com)

处置方式

采取包括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转让、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转让、债务减免、协议转让、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转让、债务重组及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效期限一年。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上述资产处置标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资产处置标的在1000万元(含)以下]、10个工作日[1000万元-5000万元(含)]、15个工作日[5000万元-10000万元(含)]、20个工作日(10000万元以上)内受理对上述资产处置标的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张先生 0451-53608712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0号金融大厦

邮政编码:150001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51-53622431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