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拟对黑龙江恒利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情况如下:
黑龙江恒利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8月10日,贷款本金余额5111.55万元,利息5945.67万元,本息合计11057.22万元。贷款方式为抵押、保证。抵押物为房产、土地使用权。抵押物为位于哈尔滨市房产11套含车位2处、北京市房产4套,建筑面积共计5414.13平方米,位于哈尔滨市土地1宗,面积259.1平方米。保证人马睿阳、马宝利。
上述债权已进入执行程序。
具体情况请投资者登录资产公司对外网站查询或与资产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http://www.gwamcc.com)。
处置方式:挂牌转让。
交易对象资格和交易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月。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 张先生 赵女士
联系电话:0451-53608712
0451-53620510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0号金融大厦1367室
邮政编码:150001
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0451-53622431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