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对黑龙江金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债权的处置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黑龙江金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所在地:哈尔滨市

债权总额:934.67万元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下称“农行”)收购的黑龙江金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总额为934.67万元,其中:债权本金为278.49万元,利息495.53万元,孳生息160.24万元(截至2021年6月20日,下同,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

一、债权情况

1、贷款情况

截至2021年6月20日,我公司拥有权总额为934.67万元,其中:债权本金为278.49万元,利息495.53万元,孳生息160.24万元。

2、借款人情况

黑龙江金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黑龙江金起亚经贸有限公司),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汉水路165号701室,成立日期:2003年3月4日,注册号:230199100032410,法定代表人刘国平,注册资金300万元,经营范围:购销汽车(不含品牌轿车)、汽车配件、普通机械、电器产品、非标机械设备(以上不含国家专项审批产品),经营状态:吊销未注销,吊销日期为2017年5月26日。

3、抵押情况

抵押人刘国平与农行昆仑支行于2007年6月25日签订合同编号为23101200700000741号《抵押合同》。为其在2007年6月25日至2008年6月12日期间的借款形成的债务最高余额人民币278.5万元提供抵押担保。该抵押物已经在双城市国土资源局办理了抵押登记,并取得了土地他项权利证,他项权利证记载农行为第二顺序权利人,抵押金额278.5万元,土地坐落于双城市五家子镇民康村,使用权面积53012.5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

另外抵押登记档案《土地登记审批表》中记载,“该宗地还款时,请将原地类用途更正为荒地拍卖(将所有荒地拍卖合同当时打成工业和商服用地的,一律更正为荒地拍卖,养殖业和种植业用地)。”同时根据律师认定:此块地的性质可能存在登记错误的情况(即原登记为工业和商服用地,而实际土地性质为种植和养殖用地)。

4、诉讼情况

未诉讼。债权已连续催收,在诉讼时效内。

二、交易对象及条件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三、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8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7个工作日内有效

四、处置方式:债务减免、协议转让、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王先生 王先生   

联系电话:0451-53622400

0451-53607983

传真:0451-53623914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0号

邮政编码:150001

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51-53622431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