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对穆棱市惠尔森建材有限公司等4户债权的处置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穆棱市惠尔森建材有限公司等4户债权

所在地:牡丹江

债权总额:2764.65万元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拟对穆棱市惠尔森建材有限公司等4户债权资产进行公开处置,债权总额为2,764.65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204.40万元,利息及孳生息合计1,560.25万元(截至2021年6月20日,下同,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

一、分户债权情况:

(一)穆棱市惠尔森建材有限公司

1、债权情况

截至2021年6月20日,债务人贷款本金余额23.96万元,欠付利息及孳生息合计82.99万元。

2、企业情况

该企业成立于2008年4月7日,工商注册号 231085100005540,注册资本50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孙丽霞,登记机关为穆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状态为存续,住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市八面通镇城北委,经营范围:建材及建筑装饰材料、塑料编织袋和塑料袋生产销售,通过小额贸易方式向毗邻国家和地区开展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3、保证担保情况

孙丽霞、苟云鹤、孙桂芹、黑龙江省博凯纳经贸有限公司。

4、抵押担保情况

抵押物之一为绥芬河市山城路中行后院中行住宅1^#2-703室,建筑面积为72.49平方米。抵押物之二为绥芬河市同福街南,黄河路东,电力2号楼3单元2层01,建筑面积为166.86平方米。

5、诉讼情况

该债权已诉讼,已取得胜诉判决,目前案件处于执行中止阶段。

(二)黑龙江金源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1、债权情况

截至2021年6月20日,债务人贷款本金余额320万元,欠付利息及孳生息合计150.42万元。

2、企业情况

该企业成立于2011年5月1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31085574214112L,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张慧霞,登记机关为穆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状态为存续,住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市八面通镇长征委,经营范围:粮食仓储服务、其它仓储服务、农副产品购销、加工、粮食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3、保证担保情况

韩昱辉;张慧霞。

4、抵押担保情况

抵押物之一为绥芬河市海天市场内-018;-019厅,建筑面积为29.25平米房产;抵押物之二为绥芬河市海天市场内-016;-017厅,建筑面积为70.19平米房产;抵押物之三为牡丹江市西安区滨江城市花园小区茗兰阁3单元302室,建筑面积为133.2平米房产;抵押物之四牡丹江市东安区白桦原墅小区6604号别墅,建筑面积为339.13平米。

5、诉讼情况

广发银行牡丹江分行已于2018年向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18日作出(2018)黑1005民初1556号胜诉民事判决。

上述判决广发银行牡丹江分行已经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现执行案件由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法院进行执行。

(三)牡丹江中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1、债权情况

截至2021年6月20日,债务人贷款本金余额457.73万元,欠付利息及孳生息合计424.12万元。

2、企业情况

该企业成立于2000年12月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310007253278444,注册资本75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冯建忠,登记机关为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状态为存续,住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铁岭河201国道铁岭镇东新村,经营范围:生产罐头(果蔬罐头、其他罐头);从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加工。目前企业经营活动正常。

3、保证担保情况

冯建忠、王娟、黑龙江森工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4、诉讼情况

广发牡丹江分行于2018年1月2日向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月31日作出(2018)黑10民初4号民事调解书。目前该案件处于执行阶段。

(四)牡丹江市佳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债权情况

截至2021年6月20日,债务人贷款本金余额402.71万元,欠付利息及孳生息合计902.72万元。

2、企业情况

该企业成立于2010年6月2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31000556122126W,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孙金海,登记机关为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状态为存续,注册地址为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西小三条路新立街交叉口罗兰斯宝小区1号门市,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从事经营)。

3、保证担保情况

王铭悦、谢喜文。

4、抵质押担保情况

抵押物为东安区阜宁街南,莲花湖路东,巴塞阳光小区52045.7平方米的在建工程以及49525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目前剩余抵押房产11套。

出质人谢喜文以佳隆房地产1500万股权为该债权提供质押担保。出质人王铭悦以佳隆房地产1500万股权为该债权提供质押担保。

5、诉讼情况

广发银行牡丹江分行于2016年向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5月6日作出(2016)黑10民初42号民事调解书,广发银行牡丹江分行胜诉。上述判决广发银行牡丹江分行已经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现执行案件由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执行。

二、交易对象及条件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三、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6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

四、处置方式:整包、组包或单户转让。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王先生 王先生   

联系电话:0451-53622400

0451-53607983

传真:0451-53623914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0号

邮政编码:150001

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51-53622431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