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8日讯(黑龙江日报全媒体记者马智博)28日,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第32号公告。
倡导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哈、不出省,公职人员确需离哈公出的,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谁派出谁负责,离哈时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哈后须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方可返岗工作。
积极倡导丧事从简、喜事从缓,从严控制集体用餐规模。省内发生本土疫情期间,各餐饮服务单位不得承接单个规模超过100人的婚庆、丧事、寿宴、生日宴等各类集体用餐。凡是承接30人(含)以上规模集体用餐的餐饮服务单位均须提前3日向所在街道(乡镇)报备,并安排专人查验健康码,对无法扫码的人员要进行实名制登记,确保不漏一人。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特别是发热门诊、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要加强对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肉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监测,一旦发现可疑症状患者要立即采取留观隔离措施,第一时间向属地疾控机构报告,严禁患者私自离开。零售药店要严格执行购买退热、抗生素、抗病毒、咳嗽感冒类药品实名登记制度和购药原因及现实情况核查制度,并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告,落实闭环排查管控措施。对该报告不报告的,一律予以关停,造成疫情传播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