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近年来一种创新的、区别于传统的以不动产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新型融资方式,主要是中小科技型企业以自身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融资。大力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既有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快速成长,又符合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知识产权强省的发展战略。
今年,我们在开展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专题调研时了解到,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省“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鼓励金融机构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研发保险等科技金融产品”。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培训交流和银企对接活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为省内创新型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但是,由于创新型企业普遍具有轻资产和高风险的特点,加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还面临着评估难、风控难、处置难等问题,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极为谨慎,导致我省企业“获得感”不够明显。为有效盘活我省知识产权资源,缓解创新型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知识产权成果应用转化,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着力解决质押融资评估难问题
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是银行和企业都十分关心的问题。评估低了,无法体现知识产权的真正价值,也无法达到企业的融资预期;评估高了,容易提高融资风险,影响银行的积极性。在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愈加旺盛的情况下,我省应加快知识产权评估体系建设。一是加强与知名评估机构的联系与合作。加强与中国知识产权评估中心和“北京中金浩”“中企泽远”“上海出溢”等国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公认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的联系,以市场化方式,引导和鼓励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同时,以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方式,引导和鼓励我省相关企业出资,与国内知名评估机构合作,在省内设立代办处,为省内创新型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评估提供便利。二是加快建立具有我省特色的专业评估机构。由省新产业投资集团等国有大型企业牵头,与高校院所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接,依托国有企业的信誉和我省高校院所的学科人才优势,逐步培育起专业优势明显、产业特点突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认可的我省自有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
二、制定出台我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和奖补机制,着力解决质押融资风控难问题
制定出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和奖补机制,有利于促进质押融资工作更加规范、调动金融机构积极性、妥善开展风险处置。从全国范围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开展较好的地区,都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的质押融资工作机制。我省应借鉴外省经验,制定出台符合我省实际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风险分担机制。由各级财政出资,建立全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对于银行出现的坏账,由资金池、企业、银行三方按照一定比例承担本金损失。利息损失由银行自行承担。对同一家企业多次出现质押融资本金损失的情况,风险补偿资金池对其放款银行的本金补偿额度应有所限定,以防止发生恶意套补行为。二是建立补贴奖励机制。一方面,由各级财政出资,对企业在质押融资过程中发生的评估、担保、保险等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度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对开展质押融资的企业,在其按约还本付息后,按年度贷款额分档给予利息补贴。另一方面,对实际完成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且放贷期限超过一年的,应根据放款额度,对银行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调动银行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积极性。
三、打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与质物变现通路,着力解决质押融资出现风险后处置难问题
参照有型资产质押处置办法,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质押变现办法,打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与质物变现通路,从根本上解决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后顾之忧。一是开展知识产权质押处置政务服务。依托中国(黑龙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设立专门咨询窗口或热线电话,帮助具有知识产权买卖需求的企业和个人,解答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变现相关政策问题。二是建设知识产权质押处置交易平台。依托黑龙江省产权交易中心现有功能,增加知识产权无形资产交易板块,通过线上线下方式,面向全国开展知识产权拍卖、竞价交易等活动,拓宽无形“知本”转化为有形资本的通道,为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标的处置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