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人大常委会成员参加郊区红旗街道关于《佳木斯市物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的宣传活动。
□文/摄 荣成文 黑龙江日报 全媒体记者 刘大泳 刘亿服
地方立法实现从无到有、从起步探索到发展提高,积极探索创新,5年来,佳木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市委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努力提升地方立法质量的良好发展势态。目前,共制定7部地方性法规,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自2016年6月省人大常委会授予地方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常委会主动适应和衔接改革发展大局,在以地方立法的方式解决新时期新形势下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三个方面面临的新问题上进行积极的立法探索和创新实践,形成了“以问题为导向,广泛集中民智,专班推进立法”等一整套立法新模式,为依法治市提供助力、激发活力、增强内生动力。
1 围绕民生关切 坚持创新立法
近年来,电梯拥有量越来越大,如果电梯维保跟不上,就会存在诸多安全隐患,甚至酿成灾难。2017年11月,市人大组织专人赴南京、厦门、台州等已经出台电梯条例的城市进行调研学习。同时,尝试“大小专班”推进立法工作模式,市委牵头组建“大专班”,人大牵头组建“小专班”,“大专班”重点解决推进不力,“小专班”旨在解决沟通不畅的问题,力求立法推进工作有力有序进行;在征求意见方面,突破下发文件、书面征求的单一模式,增加专家论证、专项座谈、深入基层执法部门征求意见的主动化、多元化征集模式,使立法工作更民主、更科学、更符合市情民意。佳木斯市首部地方性实体法规《佳木斯市电梯安全条例》出台,突出了地方特色,突出了立管用、实用之法,为以点带面,实现逐步完善民生领域的实际立法需求打开了新局面。
2 聚焦百姓关切 匠心立法为民
一座城市的文明和进步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如何实现法治与德治在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上的有机结合,提升城市品位和市民文明程度是全面发展和全方位发展的需要。市人大立足市情,按照急需先立、成熟优先和滚动实施的原则,确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以“小切口”选择立法内容,助推社会治理“大发展”。5年来,围绕城市治理的重点难点问题先后制定了“小切口”条例3部,有效治理了城市管理中的一些顽症,深受群众的赞扬,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如以推进文明祭祀行为立法为抓手,市人大常委会对此进行了积极的研究、探索与实践。2020年10月22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查批准了《佳木斯市文明祭祀条例》,文明祭祀行为进入有法可依的时代。这也是佳木斯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首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地方性法规。随着《佳木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陆续出台,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推城市文明建设的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受到了省人大的认可,百姓的欢迎。同时,还坚持人民健康至上,重点围绕百姓普遍关注的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问题开展立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3 立足实效 强化宣传监督
市人大实行对出台的每部法规都要连续三年开展调查、视察,执法检查、听取专项报告等监督活动的办法,收到良好效果。电梯安全条例2018年出台后,市人大连续三年开展监督,共发现问题12项,向政府提出转办意见5条,确保了条例有效实施。在宣传方面,每部条例通过批准后,第一时间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有关部门对条例解读释义并回答百姓关切。在物业条例实施之日,与政府有关部门在四个城区同时启动条例宣传周活动。文明祭祀条例通过后,安排部署各新闻媒体和社区对条例进行宣传,为法规的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 地方立法坚持“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5年来,每部条例立法都坚持“开门立法”,扩大民主的宽度和广度,除法规草案全部在媒体公开征求意见外,还定向征求四个班子副秘书长以上领导,全体市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成员、立法联系点等各有关部门和人员明确具体的意见。同时,还坚持“问计于民”,每部条例都由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组成调研组分赴各县(市)区,面对面倾听基层单位及群众的意见,让人民群众更多地参与立法,征求生产企业、经营业户的意见。如在《佳木斯市文明祭祀条例》制定过程中,就条例中涉及的禁烧范围等重点问题,通过网格化管理体系向居民开展网络问卷调查64817人(次),为有关条款的设定提供重要民意依据。
5 坚持“用好外脑” 提升立法能力
5年来,在立法过程中,市人大将审议意见与专家论证意见相结合,在体现常委会组成人员意愿的基础上,将专家论证意见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在修改条例草案时,始终坚持“合法性意见照单全收,合理性意见合理吸收,操作性意见调研后吸收”,对常委会审议意见逐条认真研究,最大程度地吸纳到法规文本中,对不宜采纳的意见,与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沟通解释,力求达成共识。几年来,先后召开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1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13次、党组会议15次、主任会议14次、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会议12次专题研究条例和立法工作,组织各类专题会议57次、专家论证21次、集体文本研修23次,为保证条例重大问题解决、文本质量做了大量工作,为立良法提供了保障。
初心如磐担使命,砥砺奋进谱新篇。5年来,佳木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守正创新,完善地方立法新格局,形成地方立法新合力,实现了立良法行善治,开创了佳木斯市人大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