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创执行案款提存机制

省高院以“智慧之翼”破解执行难

本报讯(柏红)“我们以为没啥希望了,没想到被骗的钱这么快就到账了。”收到案款,3名申请执行人难掩激动。日前,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通过执行案款“一案一账号”,向一起诈骗案件被害人发放执行案款60万元。该系统实现了缴款通知、案款到账、发放申请、发放审批、发放处理一体化管理,已在省三级法院应用,2019年以来共计发放执行案款391.42亿元。

用执行信息化破难题、通堵点,除了“一案一账号”还有很多“高招”。近年来,省高院不断完善“点对点”执行查控机制,指导各中级法院与当地不动产部门建立“点对点”查询系统,与全国法院“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有效对接,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全方位、无死角查控。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工作,2019年以来发布网络司法拍卖61226次,成交金额47.65亿元,成交率28.2%,溢价率841.76%,节省佣金2.15亿元。应用“智慧执行”APP回复当事人问题建议,当事人留言回复率90%以上。将执行案件10个关键节点信息通过12368短信平台向当事人公开推送,保障当事人知情权。

省法院案款管理系统显示,今年11月的一日,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通过系统提存案款109万元。为解决执行案款长期滞留账户问题,该院与省司法厅共同建立了全省法院执行案款提存机制,开发了软件系统,试运行当天就提存案款145万元,截至目前累计提存3.7亿元。全国法院首创的执行案款提存系统有效破解执行案款“发还难”,实现了零延迟、零滞留,是省高院建章立制的创新成果。为此新修订的《全省法院执行款物管理工作规定》明确了案款提存条件,如申请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领取的、申请执行人下落不明的、申请执行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的、按照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通知其领取的等情形。

省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洛大雨表示,随着执行案款提存机制的推行,对穷尽办法仍然不能退付或无法查明的执行案款,只要符合提存条件即可提存处理,由提存法院、公证处和银行对提存款项形成封闭式监管,确保资金安全,防范廉政风险。“这既提高了案件的执结率,又最大限度地维护了执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洛大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