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省三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被农业农村部确定为 第三批全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典型案例

他们缘何成为“国优”?

通河县新乡水稻农民专业合作社。

△绥化市绥棱县志鑫家庭农场配备专业农机具。

讷河市丽丽家庭农场。

□黑龙江日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梁金池

日前,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推介第三批全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典型案例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确定了第三批52个农民合作社、47个家庭农场典型案例。其中,我省通河县新乡水稻农民专业合作社入选全国农民合作社典型案例,绥化市绥棱县志鑫家庭农场、讷河市丽丽家庭农场入选全国家庭农场典型案例。《通知》指出,这些案例以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为主题,具有组织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的特点。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注重主体融合、规范管理、业务拓展、联结小农户,是这些典型成为“国优”的“法宝”。

注重主体融合

发挥规模优势

地处通河县祥顺镇新乡村的新乡水稻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成立于2016年,现有入社成员140户,年带动就业200余人。合作社理事长屈耀明说:“我们合作社以进退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同担的方式,实行公司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专业化服务。”

屈耀明介绍,新乡合作社实行年终盈余60%分配给土地入社农户、40%分配给出资入社社员、国投部分盈余平均量化分配给入社社员的分配制度。同时积极引领社员科学种管,年均参加农技体系建设及农村实用人才培训350人次,外出参观及聘请专家现场观摩指导1~2次。积极推进智慧农业平台建设,积极引导社员与政府中小企业平台等多家销售平台对接,线上收入突破500多万,几年来培养致富能手18人。通过种管收售一体化,提高了地方的农业规模效益,经过几年发展壮大,合作社总资产达5200万元,水稻耕种面积总计6800亩,其中绿色水稻种植面积3800亩,有机水稻种植面积3000亩,托管代耕5.2万亩。

注重规范管理

实现规模效益

绥化市绥棱县志鑫家庭农场位于绥化市绥棱县双岔河镇立新村,创办于2016年,主要从事大豆和水稻种植,该农场在当地规模较大、效益较高、示范带动力强、服务辐射面广。“我们坚持管理也是生产力的理念来运营农场。”场长范立波介绍,农场本着制度管事、计划管钱、场长管人的原则运营。

为此,农场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人员考勤制度、农具管理制度等十几项言简意赅的制度。明确了场长岗位责任、财会人员岗位责任、机车队长岗位责任等各个关键岗位的责、权、利,做到责权利相匹配,工作结果奖罚分明,极大调动了每个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都明显高于周边其他农场。

农场现经营耕地1320亩,其中流转面积1265亩。2020年农场经营收入达185万元,经营利润达87万元,通过科学规划生产规模,实现了最佳规模效益。

注重业务拓展

打造产业品牌

成立于2016年5月的讷河市丽丽家庭农场位于讷河市龙河镇保安村九组,拥有固定资产230万元,流动资金50万。近年来,丽丽家庭农场通过流转农户土地、引进示范新品种新技术、科学化精细化种植、订单农业运作模式,“农业大数据+金融”支农服务,以技术服务带动农户发展,实现了农作物丰产、农民丰收的双赢局面。

“市场需要什么我们就种什么。”负责人杨丽丽介绍,农场立足当地实际,根据市场需求,开展规模种植大豆、玉米,应用先进化技术、实施标准化生产,实现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的最优化。2020年6月4日经讷河市绿色食品服务中心备案为全国绿色食品原材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对接规模0.24万亩,在农场发展过程中,严格按照绿色标准,打造农业产品品牌。另外,农场抢抓政策服务机遇,与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携手在农场设立“村口银行”,向周边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种粮大户示范推广,为农户提供便民金融服务。

注重联结小农户

大家共同创收

“一人富不是富,一起富才是富。”经过几年发展,丽丽家庭农场采用机械化大面积作业,吸纳了保安村富余劳动力15人。免费或以成本价向农户提供高产种植技术、病虫害统防统治技术,乡亲们的技术素质明显提高,种植效益显著提升。按照“订单农业”的模式,规避市场风险,解决农户后顾之忧,带动周边100多农户、2个家庭农场和8个种植大户共同致富。

志鑫家庭农场凭借技术力量辐射周边农户创收和服务。该场于2020年1月投资12.6万元购买无人机二架,农场作业完成后为周边农户还有建三江地区提供服务,以此创收。近两年,农场每年为周边农户收获和翻地8000亩以上,在增加本场收入同时,也为周边农户节约了生产成本。该农场还热心为周边农户无偿提供农机和农业生产技术指导及咨询服务,被大家亲切地称为贴心帮手。

记者从省农业农村厅了解到,当前,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正处在质量提升的关键时期。总结这些典型经验,发挥好“国优”示范作用,就能带动更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尽快发展壮大,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图片均由受访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