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对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受北京成方汇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拟对其持有的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锦州银行的贷款债权进行处置,具体情况如下:

资产名称: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种类:债权资产

债务企业所在地: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青山西路118号

标的金额、数量:经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3破50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债权总额为414,441,424.17元,其中债权本金346,100,768.72元、利息 66,448,874.45元(计至2020年7月21日),诉讼费等其他费用人民币1,891,781元。

涉及的担保及其他情况:贷款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为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有限公司、朱要文。债权已诉讼,现处于执行阶段。执行过程中冻结债务人及保证人名下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公司股权23笔。具体情况请投资者登录资产公司对外网站(http://www.gwamcc.com)查询或与资产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债务企业情况:法定代表人朱要文,成立日期1996年2月5日,注册资本212374.933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700606346794A,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行业综合,注册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青山西路118号,主营业务为黄金珠宝首饰研发设计、加工制造、批发零售及品牌加盟,融资租赁。工商登记经营状态为存续。

处置方式

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阿里巴巴淘宝网资产网络交易平台公开竞价、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转让、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转让、协议转让、拍卖转让、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竞价转让及其他单户或打包处置方式。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2021年11月22日;有效期限至2021年12月17日止。

上述资产处置标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资产处置标的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赵女士0451-53620510

高女士0451-53001071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0号金融大厦

邮政编码:150001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451-53628836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