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30日讯(黑龙江日报全媒体记者孙海颖)11月30日,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大庆市、鸡西市及林区14家法院对17件涉黑涉恶及“保护伞”案件同步公开宣判,7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8年6个月至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据悉,17件案件中既有实施暴力排挤同行业竞争者,垄断煤炭经营市场的涉黑犯罪,又有威胁恐吓物流货站及扛包工人,强行收取“场地费”,严重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恶势力犯罪;既有为违规开采矿产、严重破坏自然资源的恶势力犯罪充当“保护伞”,又有长期把持基层政权,实施故意伤害、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欺压百姓的乡村恶霸;既有在街道社区、校园周边实施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又有发生在工程建设、金融放贷等领域,实施暴力拆迁、“套路贷”等严重损害当地营商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