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促进科技自立自强

贺志丽 章辉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强调,要“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科技自立自强”,这就对我国知识产权工作尤其是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对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提出到2025年,全省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科技成果高质量就地转化。

“十三五”期间,全省每万人发明专利比“十二五”期末增长1.1倍。但是应该正视的是,当前的专利转化质量还有待提高,距离促进龙江经济振兴需要还有不小的差距。笔者认为,提升专利转化质量应突出如下几点:

强化政策引领 夯实转化基础

我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对科技成果转化作了法律层面的界定,考虑到专利在科技成果中的重要性,这一界定同样可以说明专利转化的本质——释放专利所蕴含的应然生产力。专利转化质量如何,首要影响因素是专利质量,通常而言就是专利本身的应用前景,即经济性。当我们探讨如何提升专利转化质量时,其实预设了一个前提——专利具有高质量,然而实际情况却是,相当比例的专利质量差强人意。这一结果是多重因素导致的,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粗线条政策,例如唯数量论的科研绩效考核、科研奖项评选、作为职称评审备选硬件的专利只看证书不看质量。因此,必须在政策引领上做好文章,将专利成果作为科研绩效考核、奖项评选和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本身没有问题,关键是强化政策引领——专利成果必须具有高质量,进而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和重要行业企业将宝贵资源投入到高质量专利创造过程,为提高专利转化质量奠定坚实基础。

壮大转化平台 畅通转化渠道

影响专利转化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专利拥有者和需求者之间缺乏有效沟通。例如,一边是高校科研院所手中持有大量专利,但由于各种原因无法投入生产转化,另一边是企业在苦苦寻觅合适的创新成果。目前,黑龙江省科技厅下属的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和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运营)平台是省内主要知识产权平台,承担着专利信息展示与传播、专利技术管理、媒介交易等服务职能,在促进专利转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客观而言,现有平台无论是自身建设还是市场影响力,都有不足。《黑龙江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明确提出,要打通产学研用通道,做大做强知识产权转化运营平台。未来,在转化平台建设运营过程中,可以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和云平台等技术搭建专利成果需求关联网络和专家管理网络,促进专利供需双方高效沟通和精准匹配,从而提升专利转化质量。

优化奖励措施 释放转化潜能

提升专利转化质量,则是提高知识产权综合能力的应有之义。为实现这一目标,优化现有奖励措施势在必行。在高质量专利生成阶段,要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努力获取高质量专利,奖励政策要有所为有所不为,不能搞平均主义,也不能单纯按类型奖励,更不能迷信PCT国际专利,避免奖励措施目的落空。在专利转化阶段,要以专利转化实效考评为重点,以专利带来的经济效益为依据,重奖高质量转化,激励相关主体将专利投入生产实践。近年来,我省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依然为专利创造与运用提供了奖励资金。好钢必须用在刀刃上,优化现有奖励措施,真正惠及高质量专利的创造和转化,可以充分释放专利转化潜能,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财税金融加持 强劲转化动能

专利转化工作涉及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工程化、产业化等诸多方面,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必须多措并举方能满足转化需求。首先要加大财政投入。尽管专利转化存在失败风险,但是政府加大投入还是十分必要的,因为来自财政的支持可以有效提振市场信心,有助于为专利转化工作集聚更多的资源支持。其次是提供必要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实施专利转化的企业而言,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减轻其财务压力,从而能够将更多资金投向转化环节。最后是提供金融政策支持。在财政持续紧张的情况下,单纯依靠政府投入解决专利转化的资金缺口并不现实。政府可以引导商业银行以及社会风险资本通过市场化方式参与高质量专利转化。尽管无法从根本上消除专利转化失败风险,但是在必要的财税金融政策加持下,丰富多元的转化资金来源可以最大化分散风险,有助于强劲专利转化动能。

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就全省高校科研院所专利转让、许可专利数量年均增幅、专利技术合同成交金额等内容设定了目标值,这既是专利转化工作的压力,也是动力。只要坚定不移地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知识产权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专利转化,就一定能如期完成三年行动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促进龙江经济振兴发展。

(作者单位:大庆师范学院法学院;本文系黑龙江省哲社办《转化视角下我国专利质量控制制度化路径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