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实行“四个机制” 确保问题及时解决

本报讯(黑龙江日报全媒体记者吴玉玺)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以来,我省各市地压实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整改责任,积极推进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信访案件整改。绥化市在对信访案件办理过程中实行“四个机制”,确保案件办理高质高效,案件反馈问题及时解决。

绥化市委书记孙恒义要求加大对群众信访案件办理的督办力度,对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不力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市委副书记、市长孙飚赴海伦市共合镇共祥村,现场督办群众信访案件办理工作。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绥化市建立“一案五交”受理机制、“一案一组”推进机制、“会商会审”研判机制、“一案六签”上报机制,通过实行“四个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切实体现市委市政府担当作为。

绥化市信访受理小组转办信访案件时交办主办单位、交办县级主管领导、交办市级行业主管部门、交办市级分管领导、交办纪检监察机关跟踪问责。每个信访案件都有专组办理,由市级主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对于重点案件、查否案件和回访不满意案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商,确保案件核实到位、定性准确、处理得当。信访案件审批上报时,由县级责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县级主要负责同志、市级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市级分管负责同志、常务副市长、市长签字,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信访案件办理得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