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政策规定,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受财政部委托,现对下列逾期债务予以公告催收。请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继承人立即向我行及下属分支机构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注:清单仅列明截至2019年7月2日的本金余额,利息、罚息、复利按照合同约定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另行计算,除特别注明外,均指人民币,单位为元。本公告催收债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迟延履行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联系电话:0459-6295222转68174。下列借款人、保证人以及知情者,请与我行及分支机构联系。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