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打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法治底色

本报讯(黑龙江日报全媒体记者闫紫谦)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力军,在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业创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出现了新的变化,中小企业普遍面临生产成本上升、融资难融资贵、人才短缺、创新发展能力不足等新情况、新问题。21日,《黑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审议,《条例(草案)》的出台将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为企业撑起“权益保障伞”,护航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条例(草案)》在遵循上位法规定的基础上,借鉴外省市先进经验,结合我省实际,着眼长远,力求创新。在突出优化环境方面,设立发展环境专章,从完善公共服务,建立政企沟通机制,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等方面着手,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强规范行政执法、产权司法保护,明确了不得实施侵害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具体行为。在聚焦创新创业方面,鼓励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通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数字化赋能、知识产权保护、产学研合作和质量品牌建设等措施规定,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在用地、厂房、孵化载体建设等方面强化措施保障创业。

为解决现实难题,《条例(草案)》设立人才服务专章,建立帮助企业引才留才用才的制度措施,助力企业解决人才问题。从信贷支持、金融服务、投资基金、证券融资、供应链金融、征信应用等多个方面帮助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从省际经贸合作、政府采购、电子商务、出口服务和大中小企业融通等方面强化市场开拓举措。《条例(草案)》强化监督检查,设定“监督检查”专章,完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制度,强化对制度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设立有关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