啃硬骨头 炼好作风 塑新环境 推动龙江振兴发展再创新辉煌

第十二届黑龙江省委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综述之四

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法治环境篇

五年来,从法规分散滞后到营商环境条例及配套制度密集颁行,从“摆平”“搞定”到依法治理,从审结慢、执行难到快审快结、执结骨头案,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更加深入人心,改作风优环境的法规制度体系加速健全完善,执法司法质效整体大幅提升,法治环境全面优化。

(一)建立健全法规制度体系,改作风优环境进入法治化轨道

坚持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创新完善地方法规、及时跟进配套制度,引导各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进工作。一是先行出台《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条例》围绕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和监督保障等方面,既重申“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禁止性条款,又强调“法定职责必须为”的义务性规定,顶格减免相关税费,全部免除企业养老保险费“双基数”征收,明确赋予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等法律效力,为全面深度优化营商环境搭建法治框架。二是加速健全法规体系。印发《关于重塑营商新环境的意见》,出台《黑龙江省营商环境监督办法》等配套法规制度505部,废改释地方法规162部,同步推进社会信用、中小企业发展等重点领域立法进程,法规制度日益完善。三是全面组织学习贯彻。省委常委会带头会前学习《条例》,将其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前学法和领导干部年度学法重要内容,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程,省人大常委会每年开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省政协多次组织专题调研,各级媒体专题专栏宣传解读。黑河市推出微信公众号“营商小课堂”,肇东市开展“我为营商环境代言”活动,营造人人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浓厚氛围。

(二)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权力行使更加公正规范

从严落实重完善、抓配套、促落实、提质效要求,积极推动各项改革措施精准落地,执法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不断提升。一是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体系。规范政法工作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等程序内容,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深化审务、检务、警务、司法行政公开。省法院、省检察院全国率先制定审判权责清单、建立检察建议宣告公告制度,庭审直(录)播28.2万次、裁判文书公开178.2万份。二是进一步优化诉讼制度体系。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简易诉讼程序适用率达87.3%;拓展农村面源污染等领域公益诉讼,加强知识产权诉讼制度改革、“世一堂”“五常大米”等一批中华老字号和龙江知名品牌得到保护。三是进一步健全纠纷化解体系。积极推进分层递进、繁简结合、衔接配套的一站式多元解纷,公布施行《黑龙江省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从严落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进入调解程序矛盾纠纷成功化解率达99.6%。佳木斯市强化“多网合一”网格化服务管理,实现矛盾联调、问题联治、服务联抓、平安联创。四是进一步强化科技支撑体系。基本建成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和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信息平台,“智慧法院”实现远程提讯、视频接访、执行指挥,“平安龙江”在线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居住登记等320项业务,远程公证涵盖房屋所有权委托等高频事项,网上立案、跨域立案21.5万件,法治服务进一步优化。

(三)优化提升执法司法质效,群众权益得到更好保护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现法律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让企业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是全面规范执法行为。强力清理滥用涉企强制措施,解除违规查扣企业款物;全面整治随意、多头执法行为,清理无证执法人员,通报曝光重大行政违法案例12个;集中整顿顽瘴痼疾,严肃查处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和干警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问题,全警整治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858个,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二是严厉打击涉企犯罪。破获涉企经济犯罪案件2724起,打掉侵害民企黑恶势力95个,整治企业周边环境治安乱点1861个,清理涉企积案6572个,“雷霆行动”解决执行难案件110万个、到位1800余亿元,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环境进一步改善。三是持续优化法治服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汇集监管数据7173.7万条;建立市场主体包容免罚(轻罚)制度,在公安等多个行政执法领域确定免罚轻罚事项96项,牡丹江市率先试行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规定、企业发展环境更加宽松;组织法院、公安机关万警访万企、司法行政机关企业“法治体检”等活动,政法单位共送法进企4万余次,特别是疫情期间开辟运输“绿色通道”、编发复工复产法律指引等举措受到普遍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