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李吉凤为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江烨函为建三江人民法院审判员;
杨立业、韩勇为红兴隆人民法院审判员;
程志远为东方红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鹏跃为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关雪娇、许广平、苏力德、王佳楠为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
马鸿达为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邱月、廉春为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
吴昊、齐睿为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
李娜为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
刘静为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
免去:
马鸿达、刘子良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宏业的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李清的建三江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高秋胜的建三江人民法院胜利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王金路的红兴隆人民法院饶河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云峰的红兴隆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宋清刚、周宏的绥北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黄淑兰、张立贵、徐兆宇、黄树峰的亚布力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唐健的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宁立新的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分院检察员职务;
孙成毅的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汪庆新的九三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于长清的绥北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