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腕治水 依法管水 创新护水 黑龙江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五年

2万余名河湖长砥砺前行

齐齐哈尔劳动湖景色。

松花江哈尔滨段。

双鸭山市级河长巡河。

镜泊湖美景。

肇源县围堤清理。

嫩江穿城而过。

泰来县太湖。

扎龙湿地。

□董英 李刚 黑龙江日报全媒体记者 吴玉玺

写在前面

2021年是中央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五周年。五年来,我省高位推动、合力攻坚,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全省各地坚持系统治水、水岸同治,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2881条河流和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的253个湖泊已全面建立河湖长制,松花江佳木斯段建成国家级示范河湖样板。2019年、2020年,连续获得国务院河湖长制督查激励。今天就让我们循着河湖长制成长的轨迹,去分享收获的喜悦吧!

河湖长制推行的五年,是我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兴水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五年,全省各级党委、政府以“打造幸福河湖”为己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铁腕治水、依法管水、创新护水,全省河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越来越多的江河湖泊成为造福龙江百姓的幸福河、健康河。

河湖长制建立之初,我省强化顶层设计,省委书记、省长共同担任省总河湖长,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全部担任省级河湖长,市县乡三级参照省级模式逐级落实同级河湖长,并将责任链延伸至村级。河湖长发挥头雁作用,高位推动、靠前指挥,直击河湖管护难题。

各级河湖长把贯彻落实《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作为履职尽责的第一抓手,“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干不好怎么办”了然于胸。围绕“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河湖长制六大重点任务,创新工作方法,建立问题台账限时销号,落实任务清单挂图作战,河湖长、河警长、民间河长多“长”携手,“亮剑护河”、暗访督察、媒体曝光、人大监督、考核巡视等招招奏效。各级各部门依托河湖长制平台,以“有实”之行动,创造出全社会关心河湖、爱护河湖、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

2021年9月8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黑龙江省强化河湖长制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河湖长制,持续推进河湖综合治理,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全省河湖长制建设开启了新的篇章——

全省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2881条河流、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253个湖泊全面建立河湖长制,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组织体系总计2万余名河湖长,省市县三级143个河湖长制办公室主任全部由党委、政府领导担任。

通过全面整治、集中攻坚、巩固提升“三场战役”,累计整治河湖“四乱”问题2万余个,一大批影响行洪泄洪的“老大难”得到彻底解决。

完成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2881条河流和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253个湖泊划界任务,划界河流总长度9.21万公里,1237个河湖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和82个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完成。

松花江佳木斯段建成为全国第一批示范河湖,是东北地区唯一国家级示范河湖,是全省第一批17个示范河湖之一。省内建成20个省级示范河湖。

“河湖长+警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日臻完善,省市县乡四级河湖警长2026名,破获涉河湖违法犯罪案件93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09人。全省检察机关批捕涉河湖违法犯罪83件107人,提起公诉270件433人,受理案件线索510件,立案1394件,制发检察建议1300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2件,公开宣告送达及举办公开听证案件25件。

本版图片均由省水利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