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实施意见 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

本报讯(邢赫巍 黑龙江日报全媒体记者彭溢)为进一步发挥调解工作在化解知识产权领域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近日,省知识产权局与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围绕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建设、调解机制建设、调解业务能力建设、调解工作保障等四个方面提出13项具体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了我省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总体目标以及如何统筹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

调解作为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重要一环,为促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重要作用。近年来,省知识产权局与省法院、省司法厅等部门强化沟通协作,共同推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成立了黑龙江省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为我省知识产权权利人提供更为及时、便捷、高效的纠纷选择途径,并推进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成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与省法院共同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组织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及相关调解组织进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2021年共受理人民法院委托的在线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案件106件,调解成功61件。

下一步,省知识产权局将组织全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知识产权领域矛盾纠纷中的“分流阀”作用,推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进一步提高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