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工会

企业重大事项 必须提交职代会审议

本报讯(黑龙江日报全媒体记者王彦)日前,省总工会在哈尔滨市召开全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进会议。

会议强调,各级厂务公开协调领导机构要把推动“十四五”时期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高质量发展作为“必答题”,促进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要聚焦重点难点,狠抓推进落实。要规范民主程序,深入贯彻落实《企业民主管理规定》,落实职代会职权,规范职代会运作,精准制定操作规程、完善制度体系,属于企业重大决策问题、企业改革、改组、改制、重组破产、职工安置等重大事项,必须提交职代会审议,不能用联席会议代替职代会。全面落实票决制,凡是需要职代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必须分项进行无记名投票。

会议要求,要实现企业民主管理动态管理和全流程管理。搭建职工合法表达合理利益诉求的渠道,引导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劳动报酬、奖惩办法、工作时间、劳动定额等方面进行集体协商。在公司制企业中普遍落实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严格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人选身份资格规定,采取民主恳谈会、总经理联络员、总经理信箱、班组民主管理会等灵活有效的方式,不断丰富协商民主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