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通过

立法小而精 务实接地气

本报讯(黑龙江日报全媒体记者马智博)在不久前举行的哈尔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上,《哈尔滨市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正式表决通过。《条例》对于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人身安全将发挥积极作用。事实上,该《条例》的制定、出台是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立急需管用的法,立特色鲜明的法,立小而精的法”立法理念的一种体现。

据了解,近年来,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过程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贴近民生,以小切口提升地方立法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一系列法规的制定出台为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去年10月,《哈尔滨民营企业促进条例》正式启动实施。该《条例》在明确职责分工、保障平等准入、强化激励措施、破解融资难题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将国家和省、市各项鼓励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用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该《条例》对于促进民营企业放心投资、舒心创业、安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事实上,为了助力地方经济快速发展,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近年来相继制定并出台了一系列管用的法规去年2月启动实施的《哈尔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条例》作为省内首部、全国第6部市级地方信用建设法规,标志着哈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入“有法可依”的新阶段。

据介绍,近年来,哈市人大常委会还不断加强民生领域立法,通过立法保障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权益。去年,哈市出台《哈尔滨市寒冷季节室外劳动保护规定》,明确了特定劳动者低温津贴发放条件、金额标准,成为国内首部明确了低温津贴的地方性法规;为了应对电梯使用量快速增长以及大批电梯进入老旧期的“老大难”问题,《哈尔滨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出台,妥善解决了电梯安全监管体制不健全、相关主体责任不明晰、电梯更新改造资金难解决等突出问题。

据了解,在立法过程中,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持弘德立法,通过《哈尔滨市东北抗联文化保护传承条例》《哈尔滨市文明促进条例》等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逐渐成为市民身体力行的日常习惯,进而内化为一种生活方式,让城市更加文明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