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黑龙江日报全媒体记者韩丽平)记者从哈尔滨市工信局获悉,为落实哈尔滨《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影响助企纾困稳经济促增长若干政策措施》,促进制造业企业稳定增长,哈市工信局起草了《支持企业增产增收政策实施细则》,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实施细则》指出,对2021年9-12月份产值较上年同期增加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一次性给予奖励10万元,且产值每增加1000万元,增加奖励10万元,单户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同时,对积极扩大产能、增加排产和销售的制造业企业给予用电优先支持(不含军工企业)。
据悉,为减轻企业申报负担,该政策采用“免申即享”兑现方式。审核原则上采用市直部门数据比对的方式,不需企业申报。通过大数据审核无法确认是否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需按要求提交佐证材料。对于管理与监督,《实施细则》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或挪用奖励资金;不得增设审查环节和门槛,增加企业获得奖励资金的负担;各区、县(市)工信等部门负责资金监督管理,并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及时展开绩效评价工作。同时,对存在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企业,除追回资金外,还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
另悉,该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哈政规[2021]12号规定的期限内有关案(事)件适用于该细则,兑现政策有效期为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细则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