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期履行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义务催告书

哈尔滨利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未按我局2021年7月10日作出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行政征收决定书》确定的时间履行缴费义务,现依法向你单位送达《限期履行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义务催告书》,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或本催告书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60日)起十日内履行法定义务,到尚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四楼413室)一次性缴纳易地建设费。你单位最迟在本催告书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60日)起十日内履行法定义务,我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地址:尚志市尚志大街4号。联系人:张庆峰,联系电话:18503642777。

尚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