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决议

(2022年1月26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胡昌升省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政府2021年各项工作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积极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加力推进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以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强调,要坚持正确战略指引,遵循经济发展规律,全面提升创新能力,加强政策体系建设,精准做好疫情防控。要围绕2022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坚决当好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争当农业现代化建设排头兵;全力实施工业振兴计划,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多措并举扩大消费,充分释放内需潜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培育发展新动能;积极引进外来战略投资者,持续扩大有效投资;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主动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促进地区优势互补,形成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格局;扎实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筑牢北方生态安全屏障;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突出保基本兜底线,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会议号召,全省人民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坚强领导下,振志气、鼓士气、扬锐气,踔厉奋发、笃行不怠,用我们的智慧、激情、汗水和担当展现龙江新形象,再创龙江新辉煌,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关于黑龙江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黑龙江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黑龙江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黑龙江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黑龙江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黑龙江省2021年 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2年预算的决议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黑龙江省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2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黑龙江省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省本级预算。

关于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胡亚枫副主任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及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努力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法履职,担当作为,不断提升人大工作质效,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加力推进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关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石时态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部署,深入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以为党的二十大创造安全稳定政治社会环境为主线,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全面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推动全省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黑龙江、法治黑龙江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努力为我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关于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部署,深入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以为党的二十大创造安全稳定政治社会环境为主线,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全面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积极推进能动司法检察,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黑龙江、法治黑龙江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努力为我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