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泉县天成饲料有限公司贷款债权

转让公告

债权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已将享有的拜泉县天成饲料有限公司贷款债权依法转让给张洪梅,转让债权总额170.11万元,其中:贷款本金139.80万元,利息30.31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佘艳龙、李金红,从公告之日起向张洪梅履行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张洪梅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