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围绕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的目标,自觉将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工作润化于审判执行工作中,为法院跨越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该院将创建工作与审判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2021年以来,审执结各类案件1888件,审执结标的额达74092.16万元,各项审判指标在全市基层法院系统均处于领先位置。
该院强化审判执行工作,传播文明司法形象。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法官深入基层,为群众解难题,做好事,办实事,及时解决民之所需、民之所盼。法院官网访客量达750余万次,尽可能将审判工作的各个方面向社会公开、向群众公开,为司法工作赢得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近年来,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先后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下辖蔬园人民法庭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庭”荣誉称号。
该院全体干警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准则,及时高效便捷化解矛盾纠纷,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用实际行动不断勾勒出司法为民的绚丽画卷。(闫姝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