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江市县乡镇村屯:

凌汛期将至!

本报讯(黑龙江日报全媒体记者吴玉玺)我省即将进入凌汛期,省水利厅日前印发《关于做好防凌汛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各地要压实各项防汛责任,落实落靠市、县、乡镇、村屯行政和技术责任人,深入沿江乡镇村屯监督指导防凌工作,确保防凌安全。

《通知》提出,各地各级水利部门要密切关注开江期天气变化,加强对冰情、水情、凌情的监测工作,跟踪掌握气温及降水情况,及时掌握开江动态,适时组织与水文、气象、应急等部门的联合会商,确定防凌的重点部位和时段,为防凌汛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

《通知》要求,有防凌汛任务的市县要结合各自防御重点进行防凌备汛工作检查,对可能出现问题的区域进行重点检查,检查督导落实抢险人员、物资储备、预案编制等各项防凌措施,对可能受突发融雪洪水影响的小型水库、塘坝以及在建水毁修复工程等要落实度汛措施。要积极研究防凌措施,充分利用大型控制性工程调节河道水量,为松花江中下游顺利开江创造条件。

《通知》还对防凌破冰工作进行了部署,松花江中下游依兰县、佳木斯市、桦川县,黑龙江上游漠河县、塔河县、呼玛县计划于3月15日至4月10日依据防凌爆破实施方案,在所辖江段实施主动防凌破冰减灾工作。爆破区域涉及6县(市)19处,爆破长度共计45.8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