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选举新一届人民监督员

本报22日讯(黑龙江日报全媒体记者米娜 黑龙江日报全媒体见习记者李成茁)22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人民监督员换届选任”新闻发布会。省司法厅厅长崔永洪做主旨介绍,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杜学毅就人民监督员的工作职责及人民监督员制度如何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答记者问,省司法厅副厅长刘勇就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和渠道答记者问。

据介绍,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对检察机关检察权实行监督的制度,是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重要形式。人民监督员通过特定程序选任,代表人民群众,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独立公正地对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进行监督,依法行使监督权受法律保护。

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本届273名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现已届满。经与省人民检察院协商,省司法厅即日起向全省广大人民群众,换届选任220名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换届选任公告在省司法厅官网和省人民检察院龙剑网发布。人民群众在规定的时限内,可以通过个人申请、单位和组织推荐两种方式参与报名。经资格审查、确定候选人、组织考察、公示等程序,确定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人选后,将向社会公布名单。

截至2021年年底,全省在任人民监督员共1284名。根据检察机关的工作需要,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已从人民监督员信息库中随机抽选了5073人次,参加了2888件次监督活动,有力推动了检务公开,促进了司法民主,不断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