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创意龙江” 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活力

为推动我省创意设计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度赋能产业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省政府近日出台《黑龙江省支持创意设计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A 壮大市场主体

1 鼓励创办创意设计企业

对新设立的创意设计企业,一次性投入50万元以上,经审核符合要求的,给予不超过投入金额40%的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向金融机构申请固定资产贷款100万元以上的,按照贷款利息实际发生额,给予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年的全额贷款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2 支持青年创意设计人才创新创业

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创意设计企业,按规定给予贷款贴息支持。

鼓励“双创”基地向创意设计类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提供免费孵化空间,对经认定达到全省创意设计与双创融合示范基地标准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3 培育创意设计骨干企业

对纳入规模以上企业统计范围、正常生产经营、履行填报义务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4 引进国内外知名创意设计机构

对在我省注册且正常运营一年以上、第三方评估认定的知名创意设计机构的区域总部(研发中心、分支机构)和知名设计大师工作室,按照年营业收入的5%,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和100万元。

各市(地)可对引入的创意设计机构提供不少于3年的免费办公用房。

5 落实税收政策

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意设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创意设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创意设计企业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所得收入,按规定免征增值税。

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创意设计企业依规享受国家关于创意和设计产品出口退(免)税、创意和设计服务出口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政策。

B 完善公共服务

搭建公共服务平台

对认定为省级公共服务平台的,按审计核定投资额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建设创意设计中心

对认定为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和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的,分别给予200万元和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认定为省级文化创意中心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创建工业设计研究院

对认定为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的,按照不超过研究院建设总投入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对认定为国家级工业设计研究院的,按照不超过研究院升级建设总投入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加强产业园区建设

鼓励企业等利用闲置工业厂房、仓储用房、校园建筑、商务楼宇等存量房产创建创意设计产业园区。

对向创意设计机构免费提供办公场所的,经审核认定,按照评估确认的免费办公场所房租金额,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年的全额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补助资金省市各承担50%。

C 打造品牌活动

办好赛事活动

中俄·哈尔滨创意设计周期间举办创意设计大赛,设立金奖、银奖、铜奖,对获奖者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

在深哈国际设计双年展期间,对我省优秀创意设计企业、新锐设计师,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为我省创意设计产业作出突出贡献的权威专家、友好人士、行业组织等,给予50万元奖励。

开展省级工业设计大赛,设立金奖、银奖、铜奖,对获奖者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促进交流合作

对经省政府批准的创意设计论坛交流、品牌赛事、展览展示、设计发布等重大活动,按规定给予扶持。

对在我省市场化举办的国际或国内知名创意设计大赛、论坛交流、展览展示等活动,经审核符合要求的,按照不低于活动费用支出的50%予以补助,每次补助金额原则上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经认定的重大活动,可按“一事一议”方式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予以扶持。

D 激活市场需求

培育消费市场

将创意设计服务纳入相关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设置创意设计创新券。企业购买创意设计服务的,可申请一次奖补,奖补标准为服务合同实际发生额的50%,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对与创意设计机构建立三年以上稳定合作关系的企业,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奖补标准可提高到50万元。

支持参赛参评

鼓励创意设计企业参加国际、国内创意设计比赛,对获得iF国际设计金奖、红点之星、红点至尊奖、光华龙腾奖的,每项奖励50万元。

对获得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的,每项奖励30万元;对获得iF和红点其他奖项、IDEA奖、GMARK奖的,每项奖励10万元。

E 强化要素支撑

加强人才引培

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子女入学政策,符合条件的享受我省相关住房保障政策。

依规给予新引进的高层次创意设计人才编制保障,对符合我省特设岗位有关政策规定的,可不受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予以聘用。

推动技术提升

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创意设计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奖励50万元,规模以下企业奖励30万元,对复审通过认定的企业减半奖励。

创新金融服务

鼓励支持总部和主营业务均在我省的创意设计企业,在沪、深交易所主板、创业板及科创板首发上市,按规定给予分阶段补贴。

鼓励天使投资人和创业投资基金支持创意设计能力提升项目,为创意设计企业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投融资服务。

优化土地供给

探索对创意设计产业实行年租制和“先租赁后出让”等弹性供地制度。支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单位利用存量房产、原有土地兴办创意设计产业,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按划拨土地办理用地手续。

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强化资金支持

设立额度不少于2亿元的省级创意设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创意设计产业发展。鼓励市(地)设立创意设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与省级专项资金形成配套。

加大宣传力度

鼓励省内主要新闻媒体开展普及宣传活动,讲好龙江创意设计故事,大力弘扬创新文化,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涵养勇于开拓、崇尚创新的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