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下称《条例》)日前经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批准,将于2022年6月1日实施。
《条例》作为国内首部城市数字经济地方性法规,将为广州数字经济发展提供重要法治保障。目前,有关部门正紧锣密鼓地做好法规实施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条例》落地见效。
《条例》提出,要推动传统优势制造业和其他工业领域的数字化转型,鼓励工业生产方式和组织模式创新,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实现工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同时推动建设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支持工业设备和业务系统应用云计算和平台资源。
推动城市全面数字化转型,需要夯实面向未来的数字底座。《条例》为此要求,实现信息通信网络及广播电视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此外,统筹推进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建设底层技术平台等基础平台。
为推动各类感知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条例》要求推动基础设施、城市治理、交通物流、生产制造、营销服务、生活服务等领域建设应用智能感知系统,推动水、电、气、热等表具智能数字化改造。
张浩 郑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