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百分百”确保备案审查工作“全覆盖”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本报11日讯(黑龙江日报全媒体记者闫紫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开展法律监督,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保障国家法治统一的重要手段,也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2021年,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成效怎样?下一步如何推动重点工作展开?1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亮出2021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成绩单”。“积极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实现‘全覆盖’,即凡是接受人大监督的部门百分百纳入备案审查范围,规范性文件百分百进行报备,报备的文件百分百开展审查,群众提出的审查建议百分百给予回应,对存在问题的文件及时予以纠正。”报告称。

报告显示,2021年度共计收到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80件,其中省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52件,省法院规范性文件15件,省检察院规范性文件5件,设区的市政府规章7件,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定1件。报备工作实现常态化,“有件必备”得到有效落实。

据了解,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严格按照“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牢牢把握审查纠错环节,努力做到主动审查全覆盖,被动审查必反馈,专项审查有侧重,进一步增强审查实效,有效保证党中央令行禁止,较好地维护了国家法治统一。

“围绕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着重对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围绕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着重对涉及养老服务、住房物业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依职权强化主动审查,对报备的80件规范性文件,坚持全面审查与重点审查相结合,依职权逐件开展主动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在依申请进行被动审查,畅通群众利益表达渠道方面,针对群众反映的教育、选举等相关内容,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与审查建议人进行了沟通,依审查权限和工作程序向有关部门进行了移送。据跟踪了解,相关责任单位已经完成对相关文件的审查工作,并向审查建议人进行了反馈。

针对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和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依上位法开展专项审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和计划生育内容的专项清理工作,保障法律体系和谐统一。

同时,我省建立横向对接机制,持续推进备案审查范围全覆盖,加强纵向沟通指导,努力提高全省备案审查整体实效,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成效,再上新台阶。

下一步我省将不断加大规范性文件主动审查力度,强力推进备案审查工作向下延伸,力争两年内实现县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全覆盖。充分利用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做好电子报备,进一步畅通群众意见表达渠道,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积极回应群众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