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7号

《黑龙江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已由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5月1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