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关于征集资产营销和处置公告报纸刊登媒体代理服务机构(供应商)的公告

黑龙江省各家报纸媒体代理机构:

因工作需要,我分公司现面向黑龙江省内征集资产营销和处置公告报纸刊登媒体代理服务机构,具体公告如下:

一、报纸媒体的服务范围

因工作需要,代理机构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报纸媒体:金融时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国际商报、中国商报等全国性报纸。新晚报、生活报、大庆日报、牡丹江日报、佳木斯日报、齐齐哈尔日报、绥化日报、黑河日报、大兴安岭日报、伊春日报以及分公司可能发生业务需求的其他城市及地区报纸。

二、代理机构服务事项

代理服务机构日常服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一)是代理机构需与上述服务需求范围的报社具有良好的沟通基础,确保服务的及时性,原则上在接到经分公司审核后的刊登公告3日内必须见报。(二)是相关机构需建立记录台账。详细记录分公司各部门刊登项目的名称、金额、刊登时点、媒体名称、费用金额等,同时应建立媒体刊登档案库(报纸原件)以便备查。(三)是相关机构需明确二名公司员工直接负责与我公司日常业务对接,同时上门进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取样、送刊登报纸(每次不少于3份)、送、取发票等。(四)是相关机构必须为正规广告代理公司(可发布国内广告业务),具有完备的工商档案信息及税务正规发票。(五)是需接受分公司日常对供应商的考核评价,同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六)是服务期限为1年。

三、其他事项

请符合以上条件的相关公司自本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持有效证照到我分公司审核备案,备案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持续运营3年以上且无不良记录,营业场所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同时需提供公司情况简介、工作业绩、联系人电话、邮箱等。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451-53630395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0号金融大厦1373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