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

当事人:哈尔滨市道里区缔爵音乐餐厅(经营者:王智)

本机关对哈尔滨市道里区缔爵音乐餐厅装修改造工程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未经依法审查擅自进行施工案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哈里行执(住)罚字[2022]第12700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如下:你(单位)于2021年9月20日在道里区景江西路1668号1-5层、1698号1-5层处装修改造工程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未经依法审查擅自进行施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你(单位)处以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履行期限:自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履行地点和方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田地支行(哈尔滨市道里区田地街113号);账户:3500020129046806364。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起诉。逾期不履行本决定的,本机关将采取以下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按每日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复议和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哈尔滨市道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