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事关国之大者。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国务院安委会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通篇贯穿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是当前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迫切之需,是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固本之策。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全省要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灵活多样的宣教活动,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和规定要求,以推动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为牵引,在全社会树立安全红线、法律底线不可触碰的鲜明导向,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党委政府部门要依法行政,有效推动“第一责任人”担责履责。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站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如履薄冰”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到位;“见叶知秋”超前研判风险,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到位;“理直气壮”强化执法力度,确保法规标准执行到位;“当机立断”整治安全隐患,确保问题风险清除到位,“未雨绸缪”做好应急准备,确保突发事件处置到位,“日省月试”加强巡查督导,确保重点任务完成到位,不断压紧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坚决稳控安全形势。
生产经营单位要遵纪守法,切实做到“第一责任人”知责明责。《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义务,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实施教育和培训计划,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扎实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制定实施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严格保证安全生产投入,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硬件设施和条件,切实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真正把安全理念融入经营活动全过程,把防范措施贯穿生产作业各环节,把安全责任落到工作岗位每个人,努力实现本质安全。
广大人民群众要懂法用法,不断促进“第一责任人”守责尽责。企业从业人员要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认真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主动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熟练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通过政务热线、举报电话和网站、来信来访等方式,积极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情况和违法行为,争做安全“吹哨人”。同时社会公众要主动参与、支持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参加安全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自身防护意识,提高隐患鉴别能力,掌握避险逃生技能,共同营造安全生产人人了解、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人人自律的社会氛围,筑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
人民生命高于一切,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全省上下要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持续巩固扩大“五进”成果,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推动企业“第一责任人”依法履职尽责,确保《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落实落地,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安全保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