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途中遇车自燃紧急施救

近日,海林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张可志、事故中队长赵铭与牡丹江交警支队事故大队副大队长黄茂发、事故快处中心主任邓忠焱一行四人驱车前往哈尔滨市出差,途经G10绥满高速鱼池段时,发现路边停有一辆农用货车车身着火,并伴有浓烈黑烟。

发现险情后,四人没有犹豫,立即打开警灯示警,将警车停放在起火车辆后方,提醒后方车辆注意避让。随后四名民警跑到起火车辆周围查看火势,民警通过车主得知该车是行驶当中发生自燃,车上载有被褥、床板、锅碗瓢盆等生活物品,尤其是还有一些煤炭和煤气罐,随时可能引发更加危险的事故,现场情况非常危急。四名交警立即采取果断措施,一面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疏散围观群众,确保周围群众安全。另一面与车辆驾乘人员一起扑火,赵铭首先冲上前去抓起起火车辆上滚烫的煤气罐远离事故现场存放,几名民警共同努力迅速将车上货物卸下,把正在燃烧的物品扔出隔离带外。携带的灭火器用尽后,民警拿起水桶跑到路边的水池中提水,往返十余次,终于在众人的共同努力下将火扑灭,现场人员安然无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