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说小微企业 减税降费政策(3)

□黑龙江日报全媒体记者 孙思琪

2022年对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具体政策是什么?

答: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2022年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以下简称“2022年10号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的需要,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下简称“六税两费”)。

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印发《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明确,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全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减征50%“六税两费”。

2022年哪些纳税人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答:根据2022年10号公告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三类市场主体均可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