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文身!不要让青春带着“刺痛”

年青女孩双臂上的文身图案。

□文/摄 黑龙江日报全媒体记者 丁燕

“酷一时,痛一生。”有网友这样总结未成年人文身。

为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6月6日,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办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未成年人文身,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多措并举,防止文身“刺痛”孩子的未来。

被“刺痛”的青春

“他后背、腿部、胳膊,有大片文身,额头上还有一个未‘洗’净的‘二郎神眼睛’。”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蔡娜,虽已从检16年,但回想起去年夏天,视频提审涉案未成年人王某某的场景,她仍然感到震惊。

当蔡娜问起王某某文身的缘由时,他吐露了自己不幸的童年遭遇。父母离异后,父亲对他疏于管教,他与一群不良少年混迹在一起。12岁时看到“朋友们”文身,为“标榜身份”,他也加入了文身行列。

其实,涉案未成年人文身的现象并不罕见。

早在2021年初,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检察院“小红心”团队的检察官在办案中就发现,涉案未成年人文身现象较为普遍。去年夏季,该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甄翔宇在辖区看守所调研发现:18个在押涉案未成年人中,7人身上有文身图案,占比38.8%。

难治愈的“疤痕”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王红博,曾在该院未检部门工作17年。她认为,文身日渐成为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风险点,极易对价值观正处形成期的未成年人造成错误引导。

在黑龙江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曲文勇教授看来,文身是比较小众的亚文化。一些未成年人出于攀比、盲从的心理选择文身,但并不知道文身对未来会有什么影响。他说,未成年人文身会对就业造成阻碍,比如参军、从警、考公务员就有不得文身的硬性规定。在大企业招聘时,部分岗位也不容许有文身。另外,文身少年容易被贴上“不良少年”的标签,被社会排斥,遭受心理创伤。

据哈医大二院皮肤科主治医师苑金平博士介绍,文身使用的不溶性颜料不能自行消退,对皮肤伤害性极大,可能导致感染、使原有皮肤疾病加重或出现新发不良反应。另外,“洗文身”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治疗需要一定的费用、过程疼痛难忍、需要多次治疗。

令人欣慰的超前谋划

未成年人文身已经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话题之一。令人欣慰的是,在国务院印发《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之前,我省多个基层检察院已通过超前谋划、与其他职能部门形成合力,治理未成年人文身乱象。

王红博说,去年7月中旬,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深入辖区多家文身场所摸底,引导从业者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规范经营活动。去年8月26日,该院会同市场监管、卫健、教育等部门,以及辖区文身从业者代表,召开座谈会,共商共议未成年人文身治理难题。

为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今年2月23日,讷河检察院与讷河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联合市民政局、公安局、教育局、卫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妇联、共青团、关工委等部门,召开讷河市未成年人文身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讷河市副市长列席会议,与会各方达成共识,通过了《关于联合开展未成年人文身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形成保护合力。

6月1日,呼兰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干警通过该区教育局将《拒绝未成年人文身倡议书》发到辖区内的所有中小学,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局对文身店进行全面排查,检查文身店是否为未成年人文身、是否在店内明显位置张贴“禁止未成年人文身”标识等问题。

近期,我省多个基层检察院为落实省、市检察院《关于开展防止未成年人文身专项活动的通知》精神,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开展了“防止未成年人文身”专项工作。

加强综合治理 保护“少年的他”

随着《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的印发,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将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讷河市检察院检察官冯艳说,下一步讷河市检察院将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以个案判决扩大公益影响,为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营造良好的文化生态环境。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一如既往地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工作原则贯穿始终,并表示未成年人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未成年人、家长、学校、政府和社会共同努力。“应该进一步净化网络文化环境,加强家庭教育监管,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省文身艺术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龙熙刺青总经理康振建议,文身行业要加强自律,建立行业规范,提高从业门槛。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行业的监管力度。

青春之美在于纯、真。青少年蕴含着推动社会进步的无穷力量。志存高远、胸怀天下、无畏向前,把人生理想融入到国家建设中,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不断奋斗,这是青少年应该有的“精神图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