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

介绍《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普及条例》有关情况

本报24日讯(黑龙江日报全媒体记者王晓丹)24日,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普及条例》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普及条例》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是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公民哲学社会科学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途径。条例是我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弥补了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法治短板,填补了我省社会科学领域立法空白,为理顺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体制机制、明确职权职责和规范权利义务,破解我省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瓶颈及哲学社会科学普及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