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备案申报开始

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最高可补600万元

本报讯(黑龙江日报全媒体记者彭溢)近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启动2022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报工作。依据《黑龙江省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措施实施细则》,新型研发机构最高可获600万元补助。

省科技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新型研发机构是聚焦科技创新需求,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独立法人机构,可依法注册为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

备案需具备七项条件,一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二是具有明确的业务发展方向;三是具备灵活开放的内控机制;四是具有一定的资产规模和稳定的收入来源;五是具备稳定的研发投入和研发人员;六是具备必须的研发基础条件;七是近3年未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

省科技厅将委托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价及实地核查,确定拟备案和拟支持的新型研发机构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给予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支持。

对已获得初创期建设资助或绩效奖补支持的新型研发机构,三年内不重复支持。上一年度获得省科技创新基地绩效奖补等交叉重复支持的,不再享受新型研发机构绩效奖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