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期履行义务催告通知书

庆建缴催[2022]第005号

齐齐哈尔市联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机关于2021年10月13日向你单位报纸公告送达《大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催缴工程建设规费通知书》(庆建缴[2021]005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下列义务:1、缴清欠交的建设规费6542400元;2、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你单位在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次日起三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联系人:袁爽,联系电话: 0459-6293615;地址:大庆市开发区建设大厦807。

大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