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容错纠错机制向效能转化

孙艳春

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指出,要完善容错纠错免责机制,健全干部担当作为激励和保护机制。龙江未来五年发展的宏伟蓝图已绘就,美好目标的实现亟需广大干部具有敢于超越的勇气、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创先进位的实干劲,这就需要坚持“三个区别开来”的原则,加快完善容错纠错免责机制,实现容错纠错的价值功能向制度效能转化。

建章立制:完善容错纠错免责清单制度

建立容错纠错免责机制的前提基础,是必须要有清晰的边界和科学的容错内容,正确区分“为公”还是“为私”,厘清“敢为”还是“乱为”,辨别“失误”还是“失职”,划清可容的“边线”和不容的“红线”。

一是建立完善容错纠错正负清单。我省应根据振兴发展新实践、新要求,聚焦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的重大部署或重点任务,对容错纠错适用对象、范围、程序、结果运用等作出明确规范。特别是要明晰容错正负清单,让容错纠错范围、具体情形等一目了然、清晰可见。正面清单给予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在改革创新、落实重要部署上一定的“试错权”,负面清单让干部清醒认识政治立场、廉洁自律的“错”是决不能容的,确保容错在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内进行。

二是建立完善免责减责清单。对于哪些责任能够免,哪些责任不能免,哪些责任可以减,也要有清晰的界限。在改革发展中尽管出于公心也难免不犯错误,要在可容的基础上对可能要负的责任作出规定,特别是对情节轻微、自行纠正、社会危害小的行为应予以适当的免责或减责。

流程再造:完善容错纠错免责运行机制

形成科学的容错纠错免责运行机制,是确保容错纠错免责真正落地的关键。

一是建立完善重大风险备案制度。建立完善重大风险备案制度必须要对重大事项风险进行评估,对那些难做、难啃、难办的项目进行风险预测,根据风险等级制定科学合理的执行方案,为干部创新试错行为“留痕”。

二是建立完善容错纠错联动机制。要坚持容纠并举,促进机制的整体性优化。在重大项目、重要工作特别是重大风险备案项目推进中,应及时跟进督查,对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随时掌握动态,一旦发现有偏差、错误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重大社会影响。对于研判后确认有错的,要及时以适当方式提出纠错要求,督促整改落实,让干部汲取教训,避免重蹈覆辙。

三是建立完善容错纠错免责会商机制。要努力探索由党委(党组)牵头或上级纪委牵头,会同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等的会商机制,及时沟通容错纠错意见,使各相关主体在会商中,以事实为依据,共同磋商、达成共识,形成有利于保护干部担当作为的意见方案。

环境优化:营造容错纠错免责鲜明导向

容错纠错也需要全社会关注、理解和包容,引导社会公众理性看待改革创新中的试错行为。

一是要以典型案例引路实现新突破。容错纠错就是要解决改革发展中的具体问题,要以鲜活的典型案例、典型人物引路,提供可供借鉴的参照。要发现、宣传、重用一批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典型人物,树立一批立得住、信得过、叫得响的先进典型,让干部更好地把握界限、看准边界,推动容错纠错机制的落实。

二是要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敢于作为、勇于担当的干部,有时不可避免地会得罪人,甚至触动一些人的利益。有些人出于个人利益、个人恩怨,利用公众渠道、舆论声势、恶意举报等方式,甚至不惜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打击报复、诬告陷害。对这些行为必须严肃查处,绝不能让坚持原则的好干部“寒了心”“泄了劲”,带着巨大的精神压力工作。

三是正确对待、合理使用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的主基调,必须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正确对待、合理使用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应本着“惩前毖后”的方针,对于确实认识到错误并有强烈愿望投入到龙江振兴发展的干部,注重选拔任用,这样既体现严管厚爱的结合,也是对干部本人、对党的事业负责,不仅能有效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更能形成容错纠错免责的鲜明导向。

【作者系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名师工作室专家、二级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