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2022年股金分红缴税的公告

海伦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广大社员:

2022年度股金分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之规定:股息、红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为百分之二十。海伦联社2022年度将按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20%所得税。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455-5743015、0455-5743018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