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与黑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债权转让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与黑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黑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向黑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序号 借款人名称借款合同编号 担保人名称原贷款行

1黑龙江省黑河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交银2001年贷字263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河支行

2黑龙江黑河龙珠铜业有限公司(93年)第4号黑河市财政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河分行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