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对黑龙江长丰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抵债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拟对依法院裁定取得的黑龙江长丰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抵债资产进行处置,具体情况如下:

资产名称:黑龙江长丰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种类:抵债资产

抵债资产所在地:黑龙江省肇东市

标的金额、数量:土地使用权279,800平方米及地上房屋建筑。依(2021)黑0103执恢555号执行裁定书取得,抵债金额34,150,368元,为坐落位于黑龙江省肇东市北七道街五委九组的279,8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号:肇国用(2004城)第0183号,使用权人:黑龙江长丰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地号:1701,图号:3.00-7.75,地类(用途):工业,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54年12月28日 )及该土地上28处房屋建筑物。房产均为工业用途,其中有产权证房产19处、所有权人均为黑龙江长丰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面积合计9140.45平方米;无产权证房产9处,面积合计2429.87平方米。现闲置。

处置方式

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阿里巴巴淘宝网资产网络交易平台公开竞价、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转让、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转让、协议转让、拍卖转让、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竞价转让及其他单户或打包处置方式。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为2022年8月15日;有效期限至2022年8月26日止。

上述资产处置标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资产处置标的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霍先生0451-53620191;

高女士0451-53001071;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0号金融大厦

邮政编码:150001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451-53628836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