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数字经济发展的法治保障

李店标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发展数字经济及其立法工作,并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收入的《不断做强做大做优我国数字经济》《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两篇重要讲话,有机贯通了发展数字经济和加强法治建设两个主题,对于我省正在开展的数字经济立法工作具有重大引领和促进作用。在深入学习宣传、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的重要契机,深刻认识我省数字经济立法的重大意义十分重要。

数字经济立法是贯彻落实发展数字经济重大决策部署的需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发展数字经济,将其上升为国家战略。党的十九大提出,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建设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发展数字经济,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习近平总书记一直高度重视发展数字经济,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为中国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在《不断做强做大做优我国数字经济》的讲话中指出,“要加快建设数字中国,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要健全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完善体制机制,提高我国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在《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讲话中指出,“要加强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等重要领域立法,加快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等领域立法步伐,努力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

可见,强化数字经济发展的法治保障,打造数字经济发展的制度优势,是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的生动实践,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数字经济重要论述的需要,也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发展数字经济重大决策部署的需要。

数字经济立法是促进我省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在《不断做强做大做优我国数字经济》的讲话中指出,“要加强形势研判,抓住机遇,赢得主动。”近年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数字经济重要论述和中央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战略部署,科学研判我省的基础优势和面临形势,先后出台了《关于“数字龙江”建设的指导意见》《“数字龙江”发展规划(2019—2025年)》《黑龙江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黑龙江省加快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等政策文件,在实践中形成了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加快实施数字经济发展规划,落实配套政策措施,打造数字经济新蓝海。我省开展数字经济立法,提供数字经济发展的龙江经验,提高数字经济治理现代化水平,是促进我省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需要。

当前,我省发展数字经济还面临诸多挑战。因此,我省开展数字经济立法,不仅能够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提炼上升为法规制度,而且能够为破解数字经济发展难题提供制度保障,在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新形势、新要求下抓住机遇、应对挑战,促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

数字经济立法是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黑龙江的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讲话中指出,“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对于法治黑龙江建设而言,必须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同时,《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指出,“加强信息技术领域立法,及时跟进研究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相关法律制度,抓紧补齐短板。”

数字经济立法属于新兴经济领域立法,在国家层面尚没有直接法律依据。已经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的浙江、广东、河南、河北、江苏五省都是立足本地数字经济发展实践,采取先行先试的立法策略,将数字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转化为法律制度。我省也在努力推进这项工作,2022年5月,省工信厅起草的《黑龙江省促进数字经济条例(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这标志着我省正在从立法层面贯彻落实“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黑龙江”决策部署。

可见,我省开展数字经济立法,不仅是助推龙江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增量,更是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黑龙江的应有之义。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