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黑大运营分公司员工房莹、张威、张鑫颖、齐圣天、赵文溪、冯春宇、张勋皓、袁志红在工作期间,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款之规定,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黑大运营分公司决定于2022年8月10日解除同上述8人的劳动合同,请上述8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7日内到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黑大运营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解除的离职交接手续。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黑大运营分公司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