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第33次集体学习暨“解放思想、振兴发展”交流研讨(扩大)会议

本报8月31日讯(记者王晓丹)8月31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第33次集体学习暨“解放思想、振兴发展”交流研讨(扩大)会议,进一步深入学习、交流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对机关学习贯彻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永康主持会议并作中心发言。出席会议的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兆力、贾玉梅、李显刚、范宏,党组成员、秘书长宋宏伟和列席会议的副主任谷振春交流了学习体会。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在“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目标继续前进”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奠定重要的政治基础、思想基础、理论基础。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历史方位和时间节点,深刻领会重要讲话意义,把学习宣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与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结合起来,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做好人大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成果。要增强“四个自信”,切实把拥护“两个确立”的政治共识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自觉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要强化宗旨意识,坚持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做到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

会议强调,要自觉强化理论武装,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领航新征程,围绕“四个机关”定位,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要观大势识大局抓落实,做好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东北地区和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回头看”,将重点工作纳入“四个体系”,用实干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地生效,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列席会议并交流学习体会。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