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年报市场主体宽展期至年底

本报讯(记者刘瑞)记者从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考虑上半年疫情影响等因素,日前,该局印发通知,对逾期未公示2021年度报告的市场主体给予适当宽展期,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通知》明确,按照相关法规,综合考虑上半年疫情影响等因素,对逾期未公示2021年度报告的市场主体,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为宽展期,在此期间可补报年度报告。

《通知》要求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对宽展期内的市场主体,凡主动补报2021年度报告,并提出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或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申请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移出或恢复,并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