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完善生活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施体系

省住建厅副厅长刘晓东答记者问

□本报记者 吴利红

党的十八大以来,黑龙江在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成效如何?

9日,在“黑龙江省‘非凡十年’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六场上,省住建厅副厅长刘晓东回答了记者提问。

刘晓东说,全省住建系统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积极推进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垃圾治理设施建设,大致经历了快速发展、提质增效、集中攻坚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快速发展阶段(2012年—2018年)。我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严格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在这期间,全省新建生活污水处理厂43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36万吨/日,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1%和88%,分别提升了33.7和63.8个百分点;新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55座,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1.73万吨/日,设市城市、县城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86.9%和65.4%,分别提升了43.3和56.2个百分点。

第二阶段:提质增效阶段(2019年—2021年)。我省在大规模进行设施建设的基础上,将工作重点由能力提升转为提质增效,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从过去单一主攻建厂建网,逐步向厂网并重转变,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也由无害化转向资源化发展。在这期间,全省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7万吨/日,新增污水管网1044公里,完成75座污水处理厂由一级B向一级A提标改造,建立起了具有寒冷地区特点的生活污水处理体系,形成了新增处理能力以焚烧为主的生活垃圾处理发展格局。

第三阶段:集中攻坚阶段(2022年—2025年)。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建设绿色龙江”。在污水处理方面,全省住建系统启动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年底前新建改造污水管网1000公里,完成剩余8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到2024年计划新建改造污水管网4000公里。在生活垃圾处理方面,计划年底前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1600吨/日以上,预计到2025年将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6000吨/日以上,进一步形成以焚烧为主的生活垃圾处理发展新格局。

刘晓东说,为建设“水清岸绿、生态宜居”的美丽龙江,全省住建系统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健全完善生活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施体系,以实际工作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本栏图片均由本报记者 王德斌摄